金融助力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养殖企业纳入“名单制”动态管理
日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办公室印发《金融助力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实施重点企业“名单制”动态管理。
提高对优质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按照“抓大扶小”发展思路,云南将运用各类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场(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创新资金用途,涵盖各个产业环节,实现畜牧业贷款总量在全行贷款总量占比逐年提升。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对纳入“名单制”管理的重点企业金融服务全覆盖。力争到2022年末,全省畜牧业贷款余额达50亿元,2023年末达70亿元,2024年末达100亿元,2025年末达150亿元。
《方案》明确,实施重点企业“名单制”动态管理。将国家级和省级核心育种场、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以及常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场纳入“名单制”动态管理。同时,市、县两级农业银行经营机构将成立专业团队,实施全程跟踪服务,摸清实况,分类指导,针对性制定信贷支持、产业链金融、投行服务、债券承销、融资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高对优质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具体来说,金融服务云南畜牧业发展将体现在“7项支持”,即支持发展设施化规模化养殖、支持畜禽良种培育与推广、择优支持饲草料种植与供应、支持现代化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养殖场户支持力度、支持智慧畜牧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
加大对中小养殖场户支持力度
《方案》明确,结合《云南“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规划的各产业区域布局,加大对重点地区畜禽规模养殖客户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支持力度,支持养殖场户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生产水平;支持大中型养殖、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种植养殖基地、延长产业链条,发展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业务。重点要稳定生猪产业金融支持政策,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停贷、限贷、抽贷、断贷。
《方案》明确,支持饲草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建立饲草生产、加工、流通体系,提升饲草料供应能力。摸清辖区内集中连片种植饲草料1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情况,支持发展人工饲草种植,建设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巨菌草等优质饲草基地。根据企业和养殖场户具体经营情况提供适宜的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开展饲草种植、收割、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
值得关注的是,云南将加大对中小养殖场户支持力度,包括积极开展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对龙头企业提供担保、参与“大带小”模式的中小养殖场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充分利用农业银行“云牛e贷”“惠农e贷”“富民贷”“金穗农担贷”等信贷产品,支持中小养殖场户生产发展,执行优惠利率,减少融资成本。(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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