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群众健康有“医靠”
“十三五”以来,泸水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保扶贫等各项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让群众健康有“医靠”。
2017年1月,六库镇排路坝村村民余秀妞在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免费体检时身体发现异常,再次到云南省肿瘤医院复查,最终确诊为卵巢癌。从确诊到手术,前后只用20余天,到目前,余秀妞每3个月复查一次,共进行了27次化疗。4年来,余秀妞每化疗一次,治疗费达上万元,对于享受低保生活的她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款。通过医保报销90%,自付10%,再通过医疗救助报销自付部分90%后,所支付的医疗费不算多。
“国家政策好,医保中心报了一大部分,医疗救助再报一部分以后,自付部分不多。”余秀妞说,多亏了国家的好政策,不然自己早就治不起了。
“余秀妞的药费59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13元,医疗救助报销123.9元,自己支付了53.1元。还有30元的一笔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了21元,医疗救助6.3元,自己支付2.7元,当场只用支付55.8元,费用不止报销了90%。”泸水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说。
家住上江镇大练地村大凹子二组的白宝林原来是一名包工头,曾经的他有车有房有存款,生活很幸福。2016年,他被查出肾衰竭,随即他解散了施工队,多年来,治疗费、透析费花光了家里所有的存款,一家人的生活只能靠妻子打工维持。
2018年,白宝林被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他的医疗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增加至90%,为他每周三四次的透析费用缓解了不少压力。
“以前透析一次八九百元,被列为建档立卡户以后,报销后自付80元至100元左右。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才能继续治疗,才有活下去的希望。”白宝林说,要是病能治好,他要继续大展宏图,发展养殖业。
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泸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收入个人缴费15540544元,财政补助累计收入82104100元,累计支出107791163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收入46012565元,累计支出54257596元。通过“四重保障”,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90%。积极推动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已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
泸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夏小琴表示,“十四五”期间,泸水市将进一步巩固好脱贫成果,做好农村人口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落实好医疗救助制度。加强药品耗材目录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信息化建设水平,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来源:怒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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