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包卖150元?LV公司起诉螺蛳湾商贸城及商户索赔20万

2021-04-26 14:24:25 来源:云南法制报

  在螺蛳湾商贸城的一间店铺里,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以下简称LV公司)委托的律师,带着公证人员分两次花150元和450元买了两个LV包,随后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个体户钟某和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云南中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维权经济损失20万元。

  4月20日,昆明市中院公开审理该起商标权侵权案。

  LV公司两次买到山寨包

  法庭上,LV公司起诉称,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LV公司就向中国申请注册商标保护,涉及箱包、皮带、钱包等商品。

  2019年11月26日,LV公司员工带着公证人员在昆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C区二楼一家商铺里,以450元购买了一个LV黄色女士包,并对整个买包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2020年3月24日,LV公司委托律师,向昆明螺狮湾国际商贸城发函,将包括涉案商铺在内的诸多商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事实告知被告,要求市场管理者对辖区的商户卖假行为给予制止,并在市场内开展大检查,彻底查处其他销售LV系列品牌的商户,保证市场内不再有假冒LV的品牌。

  “我们发出律师函后,石沉大海,一点回应也没有。”原告代理人说,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在复查时发现,这家商铺仍然在销售假冒LV包。

  2020年5月19日,LV公司再次来到这家商铺,花了150元购买一款黑色LV女包,公证员对买包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LV公司认为,LV作为世界顶级奢侈品牌,在全球享有很高的声誉,涉案卖假冒LV的个体户钟某,长期在店里销售假冒品牌,侵犯了LV公司的商标权。同时,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作为市场管理者,LV公司委托律师发去律师函后,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为个体户钟某售假行为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商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钟某称,他在昆明做生意多年,几年前,他从螺蛳湾国际商贸城承租了涉案商铺后,以自己的名字办理了个体户工商登记,但他没有实际经营,又转租给一个江西人贺某,商铺所有销售行为,都是贺某在负责经营,他们还签了租赁合同,他对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责任。

  但是,当法官问他能否提供贺某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时,钟某却表示不能,甚至连贺某的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

  法庭上,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的代理人称,实际侵权人是商品经营者,螺蛳湾商贸城并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权,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他们在市场管理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职责,比如:在商场里广播,提醒商户不要销售假冒商品,还向商户发放宣传册,不要售卖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

  但是当法官问他们是否有证据加以证明时,他们却表示没有。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吴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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